遊戲資訊
星海爭霸 Starcraft
  • 發售: 1998-04-01
  • 發行: Blizzard
  • 開發: Blizzard
  • 平台: PC
  • 類型: 即時戰略
  • 語言: 簡中 繁中 英文
《星海爭霸》是由暴雪公司於1998年正式發行的一款即時戰略類遊戲,主設計師為James Phinney 和Chris Metzen,由Shane Dibiri擔綱策劃。《星海爭霸》設置在一個科幻的故事背景裡,圍繞三個假想的銀河種族展開,它們是:Protoss(一個純精神、純能量的種族),Zerg(一個純肉體、純生物的種族)和Terran(原版中來自地球的流放試驗品——罪犯,資料片中UED為地球的人類殖民者)。

暴雪《星海爭霸:幽靈》在國內注冊遭拒

STARCRAFT:GHOST。 資料圖片

    美國著名遊戲公司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申請,將《星海爭霸》新作——《STARCRAFT:GHOST》英文名稱注冊為電子競 技服務等項目的商標,結果遭到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理由是該名稱涉及宣揚封建迷信。為此,暴雪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商評委作出的“STARCRAFT:GHOST”商標駁回復審決定。今天上午,記者從法院獲悉,暴雪公司的訴訟請求未獲法院支持。

    暴雪娛樂有限公司以開發《星海爭霸》、《魔獸爭霸》等眾多網絡遊戲在全球知名。1998年,該公司推出的即時戰略類電腦遊戲“STARCRAFT”《星海爭霸》風靡全球,該遊戲也成為當前世界電子競技比賽的四大項目之一。

    而“STARCRAFT:GHOST”商標注冊被駁,商評委給出的理由是,“STARCRAFT:GHOST”屬於易產生不良影響的詞匯,有“占星術 ”和“幽靈”的含義,屬於有違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封建迷信。

    商評委認為,商標除了具有表明商品來源,還是一種具有文化宣傳導向作用的載體,不能帶有任何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情形。“占星術幽靈”無論從哪個角度上說都與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不符,如不製止則會有大量相同性質的文字商標充斥商標領域。

    商標遭駁後,暴雪公司向法院起訴稱,該公司申請在遊戲新聞、電子競技服務等項目上注冊“STARCRAFT:GHOST”商標是為了在公司網絡遊戲服務平台Battle.net上提供相關信息和遊戲服務,絕不是為了宣揚封建迷信或搞違法迷信活動。“STARCRAFT:GHOST”是電腦遊戲名稱,與迷信無關,不會產生不良影響。而且該公司已經在第9類商品“計算機遊戲軟體”上注冊了第4809949號“STARCRAFT:GHOST”商標,說明該商標具有注冊性。

    此外,暴雪公司還提交了大量從百度、谷歌搜索到的網頁,用以證明“STARCRAFT:GHOST”翻譯為《星海爭霸:幽靈》,只是遊戲名稱,和封建迷信無關。

    今天上午,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暴雪公司的訴訟請求已經被法院駁回,一中院認為“STARCRAFT:GHOST”文字作為商標使用容易導致不良影響。據了解,暴雪公司已經就此案提起上訴。 (常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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