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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破壞神2:毀滅之王 Diablo 2: Lord of Destruction
  • 發售: 更新:2024-12-21
  • 發行: 平台:PC
  • 開發: Blizzard
  • 平台: 發售:2001-06-27
  • 類型: 角色扮演
  • 語言: 簡中 英文
《暗黑破壞神Ⅱ:毀滅之王》是美國暴雪研發的動作類角色扮演遊戲《暗黑破壞神Ⅱ》的資料片,於2001年6月29日開始發行。該資料片增加了第五幕場景,增加了德魯伊和刺客兩個新職業,引入了雇傭兵的升級模板和裝備欄,並且增加了專屬裝備、符文鑲嵌、珠寶等大量道具相關內容,以及隨新增場景出現的新怪物和劇情。

溫故而知新 《暗黑2》角色現實背景故事介紹

一、亞馬遜女戰士(Amazon)

提起“亞馬遜”,大家一定會想起全長六千四百八十多公里的南美第一大河——亞馬遜河。不過這裡所說的“亞馬遜女戰士”並非是指生活在亞馬遜熱帶叢林中的女戰士,實際上,“亞馬遜女戰士”根本同亞馬遜河一點關係也沒有。

亞馬遜部族生活在歐亞大陸的交界處,大概位置在今天土耳其北部的特爾莫冬河附近,這條河流在薩姆松以東五十公里處注入黑海,周圍土壤肥沃,而且非常隱蔽,南部和東部均有高山環繞,西部是寬闊的葉席爾大河,北部便是黑海。

亞馬遜是個十分古老的遊牧民族,該部族的最大特點是由清一色的女子組成,她們買賣男子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並養育成人。亞馬遜部族的另一特點是尚武好戰,她們在古代的傳說中總是以勇猛無畏的女戰士形象出現。

關於亞馬遜女戰士的故事一直是古希臘藝術家們最喜愛的主題之一,今天保留下來的亞馬遜部族的圖畫或雕刻中,大部分都是戰鬥場景。在古希臘的神話傳說中,只有三位最著名的英雄曾經擊敗過亞馬遜人,他們分別是大力神赫爾克里斯、忒修斯和阿喀琉斯。

其中最為人熟知的當數大力神赫爾克里斯征服亞馬遜人的故事,當時赫爾克里斯接到一條神諭,揭示赫爾克里斯必須完成國王歐律斯透斯交給他的十項任務,才能升格為神。其中第九項任務便是奪取亞馬遜女王希波呂忒的腰帶,這條腰帶是戰神親自贈與希波呂忒的,象徵著女王的權力。

在與亞馬遜人的交鋒中赫爾克里斯遇到了許多強勁的對手——阿埃拉因奔跑如風,人稱“旋風姑娘”,珀洛特埃曾在個人對戰中七次獲勝,其他八名女子中有三位是在阿耳忒彌斯狩獵中被選中的勇士,投槍百發百中,另外還有立誓終生不嫁的阿爾奇潑,再加上英勇善戰的亞馬遜首領麥拉尼潑——大力神赫爾克里斯費勁周折才將她們一一制服。

忒修斯與亞馬遜人的交鋒充分體現了亞馬遜人敢愛敢恨的性格。忒修斯是雅典國王,在他的早期冒險生涯中曾經到達亞馬遜河岸,受到好戰的亞馬遜女人的熱情招待。可他卻恩將仇報,把亞馬遜女王安提奧珀騙回雅典並與之成親。亞馬遜部族對他的行為感到憤怒,一直在尋找機會報復。

有一天,亞馬遜人突然開來一支船隊,登陸圍城,並迅速攻佔雅典,在雅典市中心扎下營盤。雅典部隊同亞馬遜部隊長久對峙,互有勝負,最終不得不締結和約。亞馬遜人離開雅典,退回本國,而王后安提奧珀則在戰鬥中犧牲,雅典人為了紀念這位亞馬遜女人,為她樹立了一根高大的紀念柱。

希臘神話對特洛伊戰爭中,阿喀琉斯與戰神阿瑞斯的女兒、亞馬遜女王彭忒西勒亞之間的戰鬥的那段描寫,更是生動地再現了亞馬遜女戰士無畏的精神和她們嫵媚動人的一面。

當時希臘人與特洛伊人之間的戰爭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特洛伊人因為他們的英雄赫克托耳的戰死而陷入絕望之中。此時,十二位亞馬遜女戰士在女王彭忒西勒亞的帶領下趕赴特洛伊城,幫助他們一起對抗希臘人。亞馬遜人之所以加入這場戰鬥,一方面是因為亞馬遜民族天性喜愛戰爭和冒險,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女王彭忒西勒亞曾經在無意中犯下罪孽,誤傷了自己的妹妹希波呂忒,她希望借此次遠征平息復仇女神的怒火。彭忒西勒亞斯親自挑選了十二名女英雄前往特洛伊,這十二位女英雄雖然楚楚動人,但比起女王彭忒西勒亞依然遜色許多。

到達特洛伊後的第二天,彭忒西勒亞穿上父親阿瑞斯送給她的金光閃閃的鎧甲,束緊脛甲和胸甲,佩上用白銀和象牙製成的劍鞘,拿起盾牌,戴上有著閃亮的黃金羽飾的頭盔,左手提兩根長矛,右手握一把不和女神送給她的雙面斧,騎上風神波瑞阿斯的妻子送給她的快馬,閃電般地衝向希臘人的陣營。在她的帶領下,亞馬遜女戰士連斬摩利翁等七位希臘英雄,幾乎將希臘軍隊全數殲滅。

    危急之時,希臘英雄阿喀琉斯趕來加入了戰鬥,經過一番激烈的廝殺,阿喀琉斯將彭忒西勒亞刺於馬下。當他摘下彭忒西勒亞的頭盔時,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儘管女王的臉上沾滿血跡與塵土,但她在死後容貌依舊嫵媚動人。阿喀琉斯後悔不已,呆呆地站在那兒,目不轉睛地看著被自己殺害的女王,陷入深深的悲傷之中。而天上的戰神阿瑞斯對女兒的死更是悲痛無比,他發出隆隆的雷聲,閃電般地朝大地衝了下來,如果沒有宙斯的阻止,希臘人將遭到毀滅的打擊。

希臘人和特洛伊人都對彭忒西勒亞的死感到難過,希臘人將她的屍體交還特洛伊人,特洛伊人將女王的屍體與許多珍貴的陪葬品一同火化,並用香甜的美酒澆熄余燼,拾起她的骸骨,放入金箱,與戰死的其他十二名亞馬遜女戰士一同埋葬在城內塔樓附近的拉俄墨冬國王的墓穴中。

從以上這些傳說中我們可以看到,亞馬遜人的英勇善戰並非野蠻凶狠,她們恪守著自己心目中的美德,決不背信棄義,顯得高貴而不失熱情,威嚴而不失嫵媚。在古代的圖畫和雕刻中也有許多她們在戰場上為拯救自己的戰友而不惜獻出自己的生命的場景。

有趣的是,在利比亞西南部費讚山區一處寸草不生的荒漠中,人們發現了一幅非常古老的壁畫,上面刻畫著一位女性,戴著與希臘傳說中的亞馬遜人相同的頭盔,手中握著亞馬遜人最常用的武器——弓箭。這是否意味著亞馬遜部族在黑海沿岸定居前曾經在非洲居住過?

二、野蠻人(Barbarian)

野蠻人亦即歐洲中世紀時代的“蠻族人”,正如春秋時期華夷之間貴賤尊卑的觀念很深一樣,“蠻族”實際上是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對鄰族(日爾曼人、哥特人)以及亞洲一些民族的帶有侮辱性的稱呼,他們將非希臘、羅馬各族一概視為“化外之民”。然而,正是這些“化外之民”將曾經不可一世的羅馬帝國推向了滅亡。一般意義上的“蠻族”是指推翻羅馬帝國的日爾曼各部族,包括汪達爾人、西哥特人、東哥特人、法蘭克人、盎格魯人、撒克遜人、朱特人和匹克特人等。

在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的眼中,蠻族始終居住於文明社會的邊緣,未曾開化,部族之間永不停息的戰鬥和大自然殘酷的生存環境構築了他們強健的體魄。儘管他們缺乏文明人的知識,但他們對周圍環境的變化非常敏銳。他們崇拜野獸的力量,因此狼人的傳說常與他們聯繫在一起。

奇怪的是,正是這麽一群“肮髒、粗魯”的野蠻人,竟然將強大的羅馬帝國推翻在地。公元410年,羅馬城被西哥特人攻陷,洗劫數日方才離去。這場“永恆之都”的浩劫震撼了整個歐洲,令羅馬帝國的人民陷入一片恐慌之中。公元476年,帝國蠻族軍隊統帥奧多亞克發動政變,終於終結了西羅馬帝國的歷史。著名神學家奧古斯丁在《上帝之國》一書中曾經提及,羅馬的毀滅是神靈對充斥於帝國內部的腐化和不道德的現象的懲罰。儘管羅馬人在文明方面擁有絕對的優勢,但他們的靈魂早已墮落;在同一種族和血緣下,堅毅樸實的蠻族人能夠做到緊密團結,而羅馬人卻始終處於一種相互傾軋的狀態中,即便在敵人大兵壓境之時,他們仍不願悔悟和覺醒。

當時詳細記述蠻族文化的史料只有凱撒的《高盧戰紀》和塔西陀的《日爾曼尼亞志》。據這些文獻記載,蠻族人在入侵羅馬帝國之時尚處於氏族社會階段,不事農業,以狩獵、掠奪為生,喜愛冒險。蠻族人的思想觀念、精神個性和生活態度是所謂的“英雄式”的:好戰、勇敢、忠誠、重視榮譽、慷慨、揮霍,拒絕接受軟弱腐朽的靈魂。在蠻族人看來,訴諸暴力往往比辛苦平凡的勞動更有意義,因此,他們渴望軍事冒險、成功的戰役以及由此帶來的大量戰利品。

戰爭是蠻族人的主要生活方式,“假如本部落並無戰爭,許多貴族青年便自動地參加別的部落的戰爭,他們厭惡呆著不動。”在征戰中,勇敢和榮譽是首領與戰士們最為珍視的。戰士用最勇猛的戰鬥來保衛首領,如果首領戰死疆場,而士兵們卻活著回來,將是一個莫大的冤罪殺機;同樣,如果首領在勇敢方面不如自己的士兵,也會受到人們的恥笑。 蠻族人的入侵使整個歐洲的文明受到極大的摧殘,“中世紀是從粗野的原始狀態發展而來的。”蠻族文化、基督教和殘余的古典文化構成了此後中世紀時代文明的三塊基石。

歐洲歷史上最為著名的蠻族人莫過於擁有蒙古血緣的匈奴王,他在公元五世紀以前曾橫掃歐洲大陸,即便日爾曼蠻族也無法抵擋他們的進攻。匈奴人從東方襲來,凶猛強悍,驍勇善戰,個個都是優秀的騎手,來時排山倒海,去則十室九空。正是這些彪悍的匈奴人加速了羅馬帝國的傾覆。

三、聖騎士(Paladin)

蠻族推翻西羅馬帝國後,在其境內建立了一系列蠻族國家,其中對後來的歐洲格局影響最大的國家當數法蘭克王國。三百多年以後,法蘭克王國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於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戰,歷經過五十多次戰爭,將西歐大陸的絕大部分土地納入自己的版圖,並由羅馬教皇加冕為“偉大的羅馬人皇帝”。這樣,在西羅馬帝國滅亡三百多年以後,歐洲又出現了一個“羅馬人”的帝國——查理曼帝國。

“帕拉丁”原本是指跟隨查理大帝征戰四方的十二名武士,羅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後,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榮升為“神的侍者”,成為“聖騎士”的代名詞。其實,查理曼手下的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稱為騎士,因為他們所秉承的依然是蠻族人的戰鬥精神。

真正意義上的騎士是從公元八世紀下半期、歐洲進入封建時代以後開始的。由於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須裝備齊全,擁有良好的坐騎和一定數量的隨從,因此要有經濟上的支持,於是那些大貴族便通過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滿足了他們對土地這一中世紀最重要的財產形式的要求,也使他們成為大貴族的附庸。越來越多的武士在對土地財產的追求下,漸漸形成了一個附庸於大貴族的特定階層——騎士階層。

此後騎士制度及其組織在整個歐洲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尤其是近兩個世紀的十字軍運動,為西歐的騎士階層提供了一個生存和發揮作用的廣闊天地。在這一過程中,蠻族人野蠻好鬥的因素與基督教的神聖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壞和平、以刀劍為生的武士一躍而成為基督的衛士。“結果,騎士最終成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僅發誓效忠於其主人,而且立誓成為教會的衛士、寡婦和孤兒的保護人……以這種方式,騎士脫離了其蠻族和異教的背景,而被整合於基督教文化的社會結構中。結果,騎士像神甫和農民那樣,被視為社會不可或缺的三個器官之一。”

虔誠的宗教美德,扶弱濟貧的道德精神,以及原來那種武士的榮譽、忠誠和勇敢的品質結合在一起,便構成了中世紀基督教文化中的騎士精神或騎士理想。它是中世紀人的觀念和行為的最高標準和完美榜樣。

在十字軍的時代還形成了一種與神聖節製的基督徒騎士理想相反、也與北方野蠻的英雄主義相距甚遠的世俗騎士理想,其特徵是愛情崇拜和禮節崇拜,表現為追求羅曼蒂克的愛情和高雅優美的言行。世俗騎士源於西班牙穆斯林社會,流行於法國南方世界,在這些騎士的眼中,愛情是一種純粹精神性的、不摻雜任何肉欲的神聖的感情,由此構成了中世紀盛期騎士文學的主要內容和基本格調。

於是,武士的忠誠、基督教的謙恭、對理想中的女性的純潔無暇的愛情,成為每個騎士必須具備的三種美德。“基督教騎士製的理想一直保持著它對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對西方倫理標準的影響。”他們是力量與正義的象徵。

四、女巫(Sorceress)

“女巫初現人世,就沒有父母、兒女、配偶、家庭。她是一個魔怪、一塊隕石,弄不清是從哪兒來的。上帝啊!誰敢走近她?她又待在哪裡?荊棘叢生的野林、人煙不至的荒地,都有她的蹤影。夜裡她則棲身在一張古老的桌子下。大家害怕撞見她,這使她更加孤獨。她的周圍像圍了一道火籬笆,誰想過她還是個女人?即使過著這麽可怕的生活,她還是保持著張弛有度的女性活力、女性的吸引力……”

“巫師”(sorcier)這個字的法文原意,是指能夠經由祭祀或象徵的儀式去改變他人命運的人(字首“sors”在拉丁語中表示“遭遇”或“命運”)。巫師最常見的施法形式是下咒語,於是它便成為“巫術”和“詛咒”兩詞的同義詞。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中表示巫術的字“fattura”和“hechiceria”,也都意味著“包藏禍心”。從十五世紀初期開始,“巫師”的意義歷經演進,更明確地意指他們的法力是源自魔鬼附身。 其實,《暗黑破壞神2》中的女巫與人們想象中的巫婆形象相去甚遠,這裡的女巫是一個擁有神奇魔力、並遠離邪惡的奇女子形象。大家可以將她同下面將要介紹的“巫師”作以比較。

民間傳說中的女巫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相傳一個女人到了夜裡會變成一頭猛禽,發出可怖的叫聲,飛進房屋裡吞食嬰孩。這種黑夜女巫的形象,是神怪傳說的一個重要元素,見載於羅馬文學和希臘神話中。

十世紀,日耳曼特裡夫斯的勃魯姆寫了一部供主教閱讀的隱修紀律指導書——《主教會規》,其中記載了幾名受撒旦誘惑的婦女,與羅馬女神戴安娜一起騎在某些動物背上飛行。戴安娜是跟月亮、水、沼澤地有關的女神,照顧婦女分娩,而這些都跟巫術緊密聯繫,以致有的專家稱她為“女巫的神”。後期的文獻曾提到希羅底的名字,她是羅馬希律王的妻子,間接害死了施洗約翰,另外書中還提到過日耳曼萬神廟的女神像霍爾達。不論怎樣,魔鬼學家們根據《主教會規》確定了女巫的形象——她們常常在夜間騎一把掃帚或一頭動物,從窗子、牆壁或煙囪飛出去參加巫魔會。

    如果沒有閱讀過十五世紀至十七世紀的一些史料的話,我們很難想象到當時的獵巫活動是如何的殘酷,許多無辜的女性被視為女巫活活燒死,死前還曾倍受折磨。在1580年到1670年期間,西歐各地完全籠罩在對所謂的女巫的血腥屠殺之中,當時有一位名叫雷米的法官,三十年間燒死了三千多名“女巫”,點燃了數百座火刑架。

人們之所以如此殘忍地對待“女巫”,主要是由於傳統中根深蒂固的反女性成見,女人使人害怕,醫生不理解她們的生理,神學家將她們視為反覆無常的人,必須時刻加以防範(女人犯有“原罪”,她們常被視作魔鬼的代理人)。從法律觀點來說,當時的女性先受父親的監護,只有到寡居的時候才能獲得相對的獨立,但寡婦的角色受到社會的普遍排斥,因此“她們想在巫術中尋求報復的滿足”。

人們還常常在年老貧窮的女人中尋找所謂的罪魁禍首,受到中傷而被控為巫婆的,通常是一些有土方治病經驗的婦女,她們掌握治病的秘方,於是大家便懷疑她們會詛咒。

十八世紀時期,西方國家已看不到對巫案的審訊。十九世紀上半葉的浪漫主義,尤其是德國浪漫主義的流行,促使了女巫的形象以民間故事和傳奇的形式走入文學殿堂,例如《格林兄弟童話集》裡就有許多女巫的故事。而女巫的社會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平反,在許多作品中,她們成為遭受教會迫害而奮起反抗的婦女的原型。

五、巫師(Necromancers)

在《暗黑破壞神2》中,女巫與巫師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角色,前者使用的魔法代表著力量與光明,可直接作用於敵人身上;而後者則是魔鬼的化身,他的主要本領是招魂術,召喚各種不死的生命(如僵屍)為其賣命。招魂術在中世紀時期曾盛傳一時,相傳用此術可指使死人或從地裡挖出的屍體作奇怪的工作。

薩圖恩(Saturne)據說是巫師的保護神,實際上,他最初是礦工的保護神,逐漸演化才成為支配地獄的神。薩圖恩是率先食人肉的神,巫師也常被指責為偷食人肉。此外,薩圖恩夜間停留於土星,土星位於魔蠍宮,而魔蠍則是一種象徵魔鬼的動物。薩圖恩的標誌是手中的那把大鐮刀,而相傳巫師常用的武器也是一把隨身攜帶的鐮刀。

歷史上關於巫師的最早記載見於十二世紀,當時有一位名叫韋爾多的法國裡昂商人宣揚並身體力行安貧樂道,其門徒被教皇斥為異端,逃入阿爾卑斯山谷隱居。巫師的故事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在與異端的接觸中逐漸產生的。

我們常常可以在一些西方的神話書籍中看見“Mage-Clans of the East”(東方魔法部落)一詞,這是歐洲巫師故事的另一起源。由於當時歐洲人對於還沒有認識到的世界抱著一種神奇荒謬的幻想,巫師就成為這種幻想的宣泄對象。十三世紀的馬可·波羅遊記和十六世紀的曼德威爾遊記更是為西方讀者提供了神遊幻想的空間,巫師也被誤解為東方民族所特有的一類神秘人物。

然而在歐洲神學家的眼裡,巫術是一種反宗教的行為,巫師作為巫術的施弄者,致力於撒旦崇拜。中世紀衰落時期的特徵之一,就是將撒旦的形象誇大成強大且無處不在,並把時代的一切弊病都算在撒旦的帳上。

十八世紀以後,巫術卸下了魔法和撒旦的華麗外衣,文化地位迅速下降,成為一種迷信。巫師、蒸餾器、硫磺蒸氣不久後又重新興起,成為煉金士們的想象。

在一般人的印象裡,巫師是居住於南部沼澤地帶中的一類穿著黑色鬥篷的神秘人物,長期躲在黑暗潮濕的小屋中的研究使他們面頰蒼白,形同骸骨,熬夜和過度的思索搞垮了他的身體,使他們不堪一擊。但他們掌握著各種神秘奇異的法術,代表著邪惡與噩夢的神靈。

巫師題材在近代被融入了許多藝術家的作品之中,浪漫派音樂家,如門德爾松和柏遼茲,都曾在他們的作品裡涉及過巫術題材,而拉丁美洲的著名作家馬爾克斯更是在他的魔幻主義小說《百年孤獨》中大膽地使用了各種巫術內容,營造出一種極為神秘的氣氛。

“我是昨天、今天和明天,我擁有再生的力量。我的靈魂創造了天神,創造了人間,地獄,還有天堂……向我歡呼吧,我就是屹立於地球中心的神殿之王!”

——古埃及《死亡之書》

巴爾(Baal)

巴爾是三大魔頭中的老二,被稱為“破壞之魔”。

很久以前,巴爾曾被古赫拉德裡姆人制服並封存於一塊紅色靈石中,由於靈石的意外裂開,使得巴爾出逃的機會大增。為了阻止它衝破封印,一位名為名叫塔爾·拉什的赫拉德裡姆英雄勇敢地站出來,將這塊靈石置入自己的心中,希望依靠自己的靈魂將巴爾困住。人們將塔爾·拉什同嵌在他心髒中的這塊靈石一起,埋入魯特格爾雷恩城附近的沙漠深處。在遊戲的第二幕裡,玩家的主要任務便是找尋塔爾·拉什之墓,阻止迪亞伯羅解救巴爾。

巴爾在三大魔頭中是歷史背景最豐富的一個角色,有關它的故事可以追溯到古代凱爾特人所膜拜的神巴萊納斯(Belenus),在閃米特族的傳說中也有關於它的比較翔實的記載。

巴爾是迦南人、腓尼基人和敘利亞人的原始神之一,其實,在這些民族的心目中,巴爾並非像遊戲中所描寫的那樣是個無惡不作的“破壞之魔”,而是一位善良的生命之神。傳說中,當巴爾的兄弟、邪惡之神墨特(Mot)下到凡間破壞世界的時候,巴爾勇敢地站出來向他挑戰。經過激烈的戰鬥,巴爾被墨特打敗,當他跪倒在兄長面前的時候,被整個地吞了下去。七年後,巴爾的姐姐安娜特(Anat,遊戲第一幕中的女魔安德列斯?)擊敗墨特,把巴爾從死亡中解救出來。不幸的是,在巴爾復活的過程中,墨特也從死亡中甦醒了過來,據說,直到今天,他倆依然被鎖在無休止的戰爭中,他們之間的鬥爭造就了四季的變遷,而“巴爾”則成為掌管“生命”、“收獲”的神靈(類似於古希臘神話中掌管農業、婚姻與豐饒的女神得墨忒耳)。人們有時也將巴爾稱為“Hadad”或“Rimmon”,義為“雷神”;“肥沃之地”則被人們稱為“Baal's Land”或“Baal-land”。

肥沃的土地總是與人類的生殖力聯繫在一起,因此,巴爾同他的姐姐安娜特一起被尊為生產之神,人們認為當他倆交媾的時候會引發暴風雨,而當他們分離的時候,大地便會乾旱。為使他們再次結合,牧師與女祭司縱酒狂歡,希望通過兩性相交的行為喚起巴爾的恩惠,降下滋養的雨露。

當猶太人成為這個地區的統治者後,巴爾開始逐漸淪為有害的邪惡之神,成為人們心中的“魔王”(Beelzebub)。巴爾的追隨者被冠以賣淫、人祭、亂倫等罪名,失去了原先的神聖的光環。猶太人為樹立自己心目中的神,很可能有意誇大了這些人的罪行,但當時的確曾發生過大規模的人祭活動,在納澤雷斯(Nazereth)地區的大型古墓中,人們曾發現過大量嬰兒的骸骨。

從此以後,巴爾便與神秘文化聯繫在了一起。曾經有一本名叫《所羅門之鑰》(Lesser Key of Solomon)的古希伯來文獻記載了有關巴爾的一些晦澀難解的神話故事,在這本古籍中,巴爾被描述為一位嗓音嘶啞、喜怒無常、擁有無窮權力的王子,他可以授予他所喜愛的人以非常的智慧和隱身的能力,而一般人卻很難得到他的哪怕是十分細微的幫助。

在《聖經》裡,巴爾被描寫為“邪惡之神”,相傳他的追隨者曾殺害過無數的基督教先知,並曾搗毀過基督聖壇。於是,“巴爾”這個名字便與“Diablo”、“Asmodeus”、“Lucifer”和“Balaam”一起,成為了“撒旦”的代名詞。

了解《聖經》的人都知道“摩西十誡”的故事,摩西在領導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後,登上西奈山接受了上帝賜予的十條誡命。由於摩西遲遲沒有下山,在山下等候的以色列百姓恐慌起來,以為摩西拋棄了他們,於是要求摩西的長兄亞倫為他們再造了一個神像,以便繼續為他們引路。亞倫用百姓們的金首飾鑄造了一隻金牛犢,以色列人圍著金牛犢邊唱邊跳,以金牛犢為自己的神明。相傳這隻金牛犢代表的便是巴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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