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惡靈古堡4》被抓 日本網民冤不冤?
在日本千萬不要在網上上傳任何有版權的作品。最近,一名34歲的男性網民因非法上傳,被日本兵庫縣網絡警察抓捕。根據警方調查,他曾與1月26日通過共享軟體上傳了一集《魔法禁書目錄2》動漫和《惡靈古堡4》的PC版。該男子因涉嫌侵犯日本版權法而被警方批捕。當地新聞稱警方在寓所中發現了五台電腦和5塊硬碟。
看了這則新聞不禁讓人想起了數年前發生在香港的一件案例,香港居民陳乃明,因在家中利用BT技術,上傳三部侵權電影《夜魔俠》、《選美俏臥底》和《宇宙深慌》,供網友下傳,被香港海關拘捕,後被法院判處3個月監禁。
上傳有罪,曾一度引起了廣大網民的恐慌。關於是否犯罪的量定上,不同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比如說把自己購買的書籍或者借給朋友,算不算侵犯版權;各國法律中關於侵犯版權罪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以盈利為目的”,那麽這些網友上傳是否是抱有盈利的目的呢?希望法律界能早日制定一個統一的標準。